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襄阳市第二中学法制宣传工作制度

发布日期:2019-04-17 04:47:02  浏览量:5403


  

 为了全面贯彻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任务,普及法律法规知识,着力增强学生的法制意识,根据本校实际特制订以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度。

  1、建立由学工室负责人牵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,其他科室积极配合,负责本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。

  2、领导小组负责本校法制宣传教育落实工作,研究提出每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意见和工作计划;组织实施普法活动;进行普法工作的经常性督促检查,及时发现问题,提出改进意见;配合上级组织对本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、指导等。

  3、领导小组成员依据普法规划和工作分工,组织实施日常的普法活动;根据实际情况和群众反应,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,改进普法工作形式,增强普法活动的针对性;积极参与上一级组织对本校普法工作的检查、指导,听取意见和建议,及时改进有关工作等。

  4、领导小组定期研究、部署普法工作。每年不少于2次, 原则上定为上半年、下半年各1次。

  5、普法工作的重点要把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列入年度学习计划,按照上级统一要求抓好普法学习并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。

  6、每年进行2次以上普法工作检查、督促活动,对已经学习的法律法规,必要时进行抽查、考试,以促进普法工作的开展,增强普法活动的实际成效。

  7、要充分利用有限条件,建立并抓好普法宣教阵地,要根据需要,适当投入,选购普法书籍,订阅法律法规报刊杂志、资料,征订有关普法教材。要积极参加社会宣教活动,义务宣传普法知识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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