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襄阳市第二中学“两微一端”管理暂行办法 (试行)

发布日期:2019-04-17 04:49:04  浏览量:5557

 

第一条  为规范全校“两微一端”管理,加强校园网站、微信公众号和手机客户端建设,充分发挥“两微一端”在信息发布和教学服务中的积极作用,严格审核“两微一端”发布内容,树立二中良好形象,根据《全市纪检检查宣传教育“十进十建”活动推进方案》的通知精神,结合我校工作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
第二条  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各级级、处室、支部和各教师群体及个人开通的微博、微信、手机客户端(以下简称“两微一端”)。

第三条  各级“两微一端”严格落实“谁开办、谁主管,谁应用、谁负责”的工作要求,全面落实“三级审核把关”制度,即年级、处室、支部负责人、班子成员、分管此项工作的领导及学校主要负责人。建立信息发布审核机制,明确信息发布内容、信息采集渠道、信息发布权限和责任人等要求;选派具有坚定政治立场、熟悉新闻传播规律和业务工作、具有较好文字表达能力的人员维护管理学校和部门政务教务“两微一端”。

第四条  注册和开通政务、教务“两微一端”应符合《互联网账号名称管理规定》,名称应简洁、直观、规范;头像应鲜明、端庄、文明;学校 “两微一端”中的“介绍资料”应介绍本单位职能、联系方式等信息。各级领导层层审核把关。

第五条  “两微一端”应当积极发布学校政务及教务公开的有关信息,解读相关政策,及时回应社会关切,澄清误解和疑虑,维护师生合法权益。

第六条  学校“两微一端”应当在涉及本单位的重大事件、突发事件、热点问题时,在本部门、办公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的指导下,积极引导舆论,第一时间准确发声,发布权威信息,及时有效化解舆情危机。

第七条  学校分管领导及各年级、处室、支部“两微一端”进行督促检查,对长期不发布、办理不认真、落实不得力、师生不满意的进行不定期通报;对运行良好,效果显著的进行表彰。

第十条  学校“两微一端”发布的内容,有以下情形的,根据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,对情节严重的应当追究当事人责任:

(一)散布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信息的;

(二)违反保密规定造成信息失密、泄密的;

(三)散布谣言、侮辱或者诽谤他人、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;

(四)传播淫秽、色情、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;

(五)未履行审核程序擅自发布信息的;

(六)发布虚假信息的;

(七)法律法规禁止发布的其他内容。

第十一条  学校“两微一端”发布的标题严禁在标题中使用“网曝”、“网传”等不确定性词汇组织报道或者表述新闻基本要素;严禁各类歪曲原意、断章取义、以偏概全、虚假夸大、不合常理等“标题党”行为;严禁通过各类具有暗示或者指向意义的版面编排、标题拼接等不当版面语言,传播错误导向;转载重大时政和重大突发事件新闻信息时,不得违反管理部门的指令要求,擅自修改标题。

第十二条  本暂行办法由办公室信息中心负责解释,自2019328日起施行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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